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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合力打击6起虚假诉讼案件

临平检察 2024-03-19

在限牌交易政策下,与人合谋提起虚假诉讼,利用司法拍卖浙A牌照车辆非法获利。临平区人民检察院对6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临平区法院已于近期作出裁定再审决定。

2021年底,临平区检察院收到一条案件线索,有人在淳安县多次提起虚假诉讼,利用司法拍卖浙A牌照车辆非法获利;而上述人员在临平区也有多起类似的民间借贷纠纷民事判决案,很可能同样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临平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立即调取了涉案人员的刑事案件材料和相关的民事审判案卷材料,对上述人员所涉的民事案件进行调查。


经查,2016年9月,在明知杭州地区浙A牌照限牌交易的情况下,王某某以其名下公司名义,分别从范某某、吴某某等人处收购或者置换浙A牌照车辆及车牌,签订虚假的借款借据、汽车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再由王某某就虚假债务分别起诉范某某、吴某某等人,致使法院受骗,依照原告、被告双方捏造的证据出具民事调解书,而后被告故意不履行调解协议,王某某通过申请强制执行司法拍卖浙A牌照车辆及车牌。


根据《杭州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司法拍卖竞拍成功后,符合增量指标申请条件的买受人可以获得浙A牌号。涉案车辆带牌竞拍,成交价远高于市场不含车牌的同类二手车售价。王某某等人用上述方式作案19起,其中6起发生在临平辖区内,涉案金额达23.5万元。


王某某等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损害了司法秩序和司法权威,已构成虚假诉讼罪。2021年12月16日,王某某被淳安县法院以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针对涉案的虚假民事诉讼中涉及的民事调解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三)项、二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临平区检察院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书。临平区法院经审判委员会研究,依法采纳检察建议,对该6起案件裁定再审。

学法多一点

相关链接:

全文|两高两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的意见》

民事检察监督的虚假诉讼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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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稿:孔  鹏、何晓莉

文  字:俞晶冰

编  辑:俞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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